在過去數年中,就各類消費產品中出現并列入清單的鉛,另本二甲酸鹽和其他化學物質。65提案達成一致意見。最近,40多家零售去和加州環境健康中心,就手袋,錢包,皮夾,腰帶和鞋帶中的鉛含量達成了解決方案。它是第一個對包括鞋類和腰帶在內的各種附件產品建立鉛含量標準的方案。該方案適用于其中所列的公司,并按照材料類型和產品類型規定了實施日期和銷售日期。
下列產品可接觸(物理性接觸)組分:
序號 | 化學名稱 | CAS號 | 可能用途 |
---|---|---|---|
1 | 三氯乙烯 | 79-01-6 | 金屬:脫脂劑 皮革/紡織品:加工助劑 粘合劑/涂料/油漆:溶劑 陶瓷:粘合劑的溶劑 |
2 | 硼酸 | 10043-35-3;11113-50-1 | 粘合劑/木材:殺蟲劑和防腐劑 陶瓷:原材料;形成潤滑的表面 玻璃:原材料 金屬:減少表面氧化;形成潤滑的表面 |
3 | 無水四硼酸鈉 | 1330-43-4;12179-04-3 | 玻璃/陶瓷:原材料;防火劑 金屬:焊接;含鐵或非鐵硼合金的生產;鋼鐵和非鐵金屬制品熔化劑 紡織材料:制革和漂泊;防火;阻燃劑 |
4 | 死硼酸鈉、水合物 | 12267-73-1 | |
5 | 銘酸鈉 | 7775-11-3 | 其它:制備其他鉻混合物 |
6 | 銘酸鉀 | 7789-00-6 | 金屬:表面處理和涂層;抗腐蝕劑 紡織材料:媒染劑 皮革:鞣制和修整劑,皮革中三價的氧化鉻 油墨/顏料:原材料 |
7 | 重鉻酸銨 | 7789-09-5 | 皮革:鞣制和修整劑,皮革中三價的氧化鉻 紡織品:紡織纖維的設備和紡紗;媒染劑 金屬:表面處理和涂層的抗腐蝕劑 |
8 | 重鉻酸鉀 | 7778-50-9 |
既為生產商(供應商,進口商)又作為銷售商的公司,必須同時滿足上表中兩種日期的要求。在上表所列日期之前進口的產品,看繼續銷售至規定的可銷售日期。
庫存產品
對于在2010年12月1日之前進口或生產的錢包,手袋,手提包,皮夾,腰帶和鞋類,即便不符合鉛含量要求,但如果能附帶方案所規定的警告標示,仍可在2010年12月1日之后銷售
豁免
• 立方體氧化鋯,水晶,玻璃和人造鉆石。
• 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在16 CFR 1500.91 (d)和(e)中所定義的非疑似材料
•某些珍貴且經雕琢的寶石,準寶石,四分色印刷油墨(用于青,品紅,黃和黑四色加工),珍珠,木料,紙張,紡織品,手術用鋼材和貴重金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