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四分之一轉閥門的微泄露試驗 | |
檢測目的 |
確認四分之一轉閥門的密閉性是否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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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范圍 | 閥門 |
API 641四分之一轉閥門的微泄露試驗 |
API 641試驗:
本標準規定了四分之一轉閥的短程排放型式試驗的要求和驗收標準。本文中包含的型式試驗要求基于EPA方法21的要素。大于NPS 24的閥和大于ASME B16.34等級1500的閥不在本標準的范圍內。在環境溫度低于6.89 barg(100 psig)的壓力等級的閥門不屬于本標準的范圍。閥門的重新包裝或重新密封不屬于本標準的范圍。
API 641試驗內容 |
一、包裝試驗
制造商應確定其密封材料的閥門使用溫度范圍。用于控制API 622范圍內的逸散排放物的密封件的密封套件應符合API 622要求的逸散排放(上升或旋轉閥桿試驗),腐蝕和材料試驗的限制。包裝外API 622的范圍和用作閥桿密封件的其他材料不需要預先測試。
二、型式試驗
1、測試應符合以下要求。測試配置文件可以在附件B中找到。
2、制造商應參加獨立的資格認定機構進行測試或第三方進行驗證,并在其設施中進行驗證。。
3、試驗閥的閥桿定向應垂直。
4、閥門應經受總共610個機械循環和3個熱循環,如圖1所示。機械和熱循環應在環境溫度下從閥門開始。
圖1-循環示意圖
5、閥門應使用內部或外部熱源(如電加熱毯,線圈或其他合適的設備)進行加熱。
6、閥門組和變量Te,Pe和Pa的值應根據8.7或8.8確定每個閥門,以便根據本標準對閥門進行合格或測試。所有測試壓力和溫度應在所示值的±5%以內。
7、所有閥門設計的最高溫度額定值應大于或等于260°C(500°F)應根據表1中的閥組進行分類。附件C可用于協助確定適當的閥組和Te值,Pe和Pa。
表1 - 閥組:閥溫度等級≥260°C(500°F)
260°C(500°F)下的閥門額定壓力≥41.1barg(600psig) |
260°C(500°F)下的閥門額定壓力為<41.1 barg(600psig),≥6.89 barg(100 psig) |
溫度等級高于260°C(500°F)的閥門,不符合A組或B組的要求 |
A組(見8.7.1) |
B組(見8.7.2) |
C組(見8.7.3) |
注意在環境溫度下,壓力等級低于6.89 barg(100 psig)的閥門不在本標準的范圍之內。 |
7.1對于A組閥門:
Te = 260℃(500°F);
Pe = 41.4barg(600psig);
Pa = 41.4barg(600psig)。
7.2對于B組閥:
Te = 260℃(500°F);
Pe = 260°C(500°F)下的閥門額定壓力;
Pa =環境溫度下的閥門額定壓力或41.4barg(600 psig),以較小者為準。
7.3對于C組閥門:
Te =閥門的最高額定溫度為6.89 barg(100 psig)或500°F,以較低者為準;
Pe = 6.89barg(100psig);
Pa =環境溫度下的閥門額定壓力或41.4巴(600 psig),以較小者為準。
8、最高溫度額定值小于260°C(500°F)的所有四分之一圈閥門設計應根據表2中的閥組進行分類。附件C可用于協助確定適當的閥組和Te值 ,Pe和Pa。
表2-閥組:閥溫度額定值<260°C(500°F)
閥門額定壓力在其最高額定溫度≥41.1barg(600 psig) |
在其最高額定溫度下的閥門壓力等級為<41.1 barg(600 psig)和≥6.89barg(100 psig) |
溫度等級<260°C(500°F)的閥門,不符合D組或E組的要求 |
D組(見8.8.1) |
E組(見8.8.2) |
F組(見8.8.3) |
注意在環境溫度下,壓力等級低于6.89 barg(100 psig)的閥門不在本標準的范圍之內。 |
8.1對于D組閥門:
Te =閥的最高額定溫度;
Pe = 41.4巴(600psig);
Pa = 41.4barg(600psig)。
8.2對于E組閥門:
Te =閥的最高額定溫度;
Pe =閥門最高額定溫度下的閥門額定壓力;
Pa =環境溫度下的閥門額定壓力或41.4barg(600 psig),以較小者為準。
8.3對于F組閥門:
Te =閥門的最高額定溫度為6.89 barg(100 psig);
Pe = 6.89barg(100psig);
Pa =環境溫度下的閥門額定壓力或41.4barg(600 psig),以較小者為準。
9、在升高的測試溫度下,升高的測試溫度,測試壓力以及在環境溫度下的測試壓力,對于根據本標準測試的任何閥門,應如下。
9.1升高的測試溫度應等于為8.7或8.8變量Te確定的值。
9.2在升高的試驗溫度下的試驗壓力應為為8.7或8.8變量Pe確定的值。
9.3在環境溫度下的試驗壓力應為8.7或8.8變量Pa的值。
10、試驗閥可配備有能夠機械循環閥的致動方法。致動方法不得在閥桿或閥桿密封件上施加額外的側向負載。根據致動的方法,扭矩值可以通過在閥桿處的直接測量或通過間接測量致動器輸入扭矩,力或壓力并通過計算導出來確定。
11、對于帶偏置桿的扭矩調節閥,關閉扭矩應設置為制造商在相應的最大測試壓力下用于閥座關閉的扭矩。該設置應記錄在附件A的“逃逸排放測試報告”中。
12、在第一次和最后一次機械試驗循環中,應記錄大約中間行程的扭矩值。
13、應調整泄漏測量儀器以補償背景甲烷水平。
14、閥門壓力邊界連接的測試應在測試的開始和結束時嗅探。檢測器探頭速度應為每秒約25毫米(1英寸)。在測試期間超過第9節允許的任何泄漏測量均構成閥門故障。端接或測試儀器的泄漏不構成閥門故障,但在繼續測試之前應予以糾正。
15、應進行靜態和動態的閥桿泄漏測量(參見圖1)。
15.1為了確保在靜止空氣中進行泄漏測量,潛在的泄漏路徑應避免與箔(或類似)外殼的環境沖擊。外殼應包括桿外徑和桿密封外徑。
15.2應在外殼內進行密封泄漏測量,并記錄最大讀數。
15.3靜態/動態泄漏應在儀器響應時間的兩倍的延時后記錄。
16、閥門應配備熱電偶,用于在測試過程中監測溫度。溫度應在兩個地點進行監測和記錄。 TC-1和TC-2均應控制在測試溫度的±5%以內。
16.1TC-1 - 與閥桿密封相鄰(閥桿密封件的1/2“)。
16.2TC-2在與流路相鄰的外部主體。
17、閥門測試期間不允許進行密封調整。
18、按8.14規定的按照既定間隔記錄泄漏測量值,并報告附件A中列出的參數。
19、甲烷的測量速率單位為[ppmv]。
20、如果閥門符合第9節的驗收標準,獨立資質設施或制造商應頒發證書,說明閥門符合API標準641,成功通過了測試。當制造商是證書的發行人時,應通過認證由第三方檢查員。證書應包括參考附件A表格中記錄的API標準641“逃逸排放測試報告”編號。對于石墨包裝,API標準622證書(如適用于第5節)應提供并附于API標準641報告。
21、拆卸前要記錄壓蓋扭矩值。拆卸閥門,檢查閥桿,閥桿密封,壓蓋隨動件和閥桿密封室等部件,并記錄狀態。檢驗結果應作為“逃逸排放測試報告”的附件提供。
至少應按照附件A中提供的“逃逸排放測試報告”的規定提供測試結果。此外,照片證據應記錄如下:
21.1標記和標記。
21.2密封面積。
21.3軸套。
21.4密封壓蓋隨動件。
21.5密封室內部。
21.6活塞密封墊片
21.7整體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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